企业担当 行政履职 法律监督 共话民生保障——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
11月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工作部署会。会议开至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同时邀请了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题是“企业担当 行政履职 法律监督 共话民生保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城镇燃气事业健康发展,保障燃气供应,服务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陕西高质量发展。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出席会议并讲话。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作了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参会行政单位及企业就燃气供应保障方面作了发言。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发改委运行办二级调研员杨小涛发言
省住建厅城管处副处长曹韩发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公职律师陈少伟发言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闫禹衡发言
会议指出,加强城镇燃气供应工作的法律监督是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职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中要求拓展范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赋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安全、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负有依法监督的重要职责,充分表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需求,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是法律规定的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方面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方面要求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推动陕西法治政府建设。在冬季来临之际,燃气工作的依法经营与服务、安全供应与使用是当前公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蓝天保卫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公共安全。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促进燃气供应事业健康发展,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法治思维,全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最严法治观,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5类29项违法行为作为监督重点,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深入开展调查,全面审查案件所涉的法律责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好职责。上级人民检察院要有效推动解决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划案件可以挂牌督办,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协同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促进企业负好主体责任,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全面构建“企业担当+行政履职+法律监督”的城镇燃气供应治理机制,推进和保障城镇燃气供应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加强与发改委、住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行政机关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案件会商等多元化协作机制。行政机关要向检察机关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检察机关查办案件要给予支持配合。二是检察机关要深入调查燃气企业在燃气供应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支持燃气企业依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公众参与,坚持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通过公开宣告、公开听证、检察公益诉讼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与社会各界形成协同共治的合力。
会议由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冯玉才主持。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宣读了《关于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工作方案》,确定全省检察机关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开展为期半年的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摄影:周杨夏愚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往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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